******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用工框架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用工框架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LTZB2025-HYWY-K001******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用工框架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注:最高上限单价为8名厨师(包括热菜厨师6人,面案厨师2人)的月工资总数,数据文件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均须填报单价,如:投标单价为53500.00元/月,即数据文件填写53500.00,否则投标无效。开标评标时按单价进行评审。最终结算以实际厨师数量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院(******/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及地点1.时间:2025年02月0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受理问题:系统登录、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94;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国企技术支持QQ群(投标人):******97。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四、投标文件提交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2.地点: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文昌路106-1号(宏利物流南800米与秀山东路路口-蓝海投资楼西)开标室一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提前熟悉交易系统(国企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bszn/005005/******/ee51cd3e-144e-497c-9fde-deff112be090.html),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标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119号(环山办)联系方式:06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德贤街5-1号联系方式:06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文霞 电话:063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登分中心)(******/wenden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5日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上限单价 (元/月)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 服务期限 |
A |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用工框架标采购 | 1宗 | 654000.00 | 53500.00 | ******有限公司机关食堂所需2025-2026年度厨师等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